拓寬合作領域: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引入非國有資本工作;鼓勵外資企業參股國有企業項目;在部分領域率先培育推出一批示范項目;
完善引資方式:拓寬并完善非國有資本投資渠道;支持國有企業和非國有資本在政府投資領域加強合作;
規范決策程序:確保引資方式公開公平公正;規范參與企業遴選辦法;強化項目管理;切實加強監管;
健全體制機制:完善項目公司治理結構;推行市場化運行機制;依法保障投資方合法權益;積極探索優先股、特殊管理股等股權模式;
優化發展環境: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;完善支持政策;形成工作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