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意見》提出,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,并實行分類改革、分類發展、分類監管、分類定責、分類考核,推動國有企業同市場經濟深入融合。
解讀:有分類才有管理有分類才有發展
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咨詢部部長、學術委員會委員張春曉對此解釋,對國有企業實行分類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,因為有分類才有管理,有分類才有發展。
根據什么來劃分?張春曉表示,對于商業性主要是能夠凸顯在市場中的商業運作,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,能夠放大企業經營的運行活力,能夠放大市場的運行能力,以及它的載體能力,為市場的發展搭建良好的平臺,這是商業類。公益類主要是考慮到民生以及公共服務、公共產品的提供,這是分類的大原則。
張春曉說,在分類中一定要注意,不管怎么劃分,必須堅持國有資產的全民性,不能因為劃分,把國有資產劃分沒了,縮小了,國有資產喪失了。在劃分中還要堅持動態性,要根據市場的動態變化而實時的動態調整。
商業類和公益類企業如何考核?張春曉回答,對于商業類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它的保值增值、市場競爭力、活力、控制力,以及對經濟引導作用。對于公益類主要考核它的民生保障功能、公共品提供的水平,主要是從保障功能上進行考核。